戴震的“义理之学”主要反映在他的三部“义理之书”中:《原善》、《绪言》与《孟子字义疏证》。在这三部著作中,戴震对儒家的哲学体系进行了新的阐述,他认为“理”既是自然界万事万物的规律也是人类道德的准则。和宋明理学家将“理”和“欲”对立起来不同,他主张两者的统一,认为欲望的适当满足就是理。
戴震反对理学家片面强调“理”和“欲”对立的观点,批判程朱理学的“以理杀人”,从而提出“圣人治天下,体民之情,进民之欲,而王道备”的观点,意思是最完备的政治是让人们的需求得到必要的满足。
他认为理学和封建统治的结合,造成理,即纲常名教,成为尊者、长者、贵者用来压迫卑者、幼者、贱者的工具,是违背先秦儒家思想的。
可惜,他的学说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到了近代,经过章太炎、胡适等学者的推崇,才被认同。现代也有很多学者将他的思想看做中国文化现代转型的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