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细一想,好像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眼下的小麦也到了上交的时候。可跃进村地处山坳中,唯一一条最近的公路,也得翻过村后的小山坡,才能走上马路。生产队为了节省开支,上交的公粮一般都是靠人力肩挑到公社的粮站去。
对普通人来说,那条通往公社粮站的山路都是走熟了的。
相对而言,上交公粮活儿相对清闲,只需要肩挑到粮站,回来时就轻松了。而且还会记上一天的工分。总比在生产队做工,上工就得做到天黑要强。
这么好的事,怎么算怎么合算,自然也成了抢破头的好差使。
眼下,刘婶儿光明正大地问花朝,花朝只略一回忆,就想起了这茬。
“应该是定下了……”
她看了眼刘婶儿,嘴角扬起一道心知肚明的笑容:“怎么,刘婶儿是有什么好想法?”
“嗐,这不是我娘家嘛。”
刘婶儿呵呵地笑,说话也没避着人的意思,声量也丝毫没变小:“我娘家弟媳前几天刚生了个大胖小子,我就想着,要是能让我屋里的去送公粮,他也正好去一趟三九大队那边,给我弟媳带些一只老母鸡过去补一补身子,也省得来回再多跑一趟。”
我屋里的,是当地的俗语,意思就和“我爱人”差不多。
这种顺带的事,是娘家有喜事要去送礼,花朝当然不会拒绝。
“恭喜恭喜,喜添新丁是天大的好事,刘世叔走一趟也是理所应当。你这事儿,我爸知道了一准儿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