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精神
1919年4月,在瑞士洛桑庆祝奥林匹克运动恢复25周年纪念会上,顾拜旦最早提出了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宪章》赋予奥林匹克精神的内容是“相互理解、友谊长久、团结一致和公平竞争”,也就是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它对奥林匹克运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首先,强调的是对文化差异的公正对待和理解;其次,强调竞技运动的公平与公正。它期望建立一个没有任何歧视的社会,培养人们之间真诚的理解、合作和友谊,承认在平等条件下为获得荣誉的公平竞争,也为人们在社会其他领域树立了一个独特而光辉的榜样。
奥林匹克口号
奥林匹克运动的口号是:“更快、更高、更强。”这一口号是顾拜旦的好友巴黎阿奎埃尔修道院院长迪东在他的学生举行的一次户外运动会上,为鼓励学生们时说的一句话。顾拜旦将这句话借用过来,用于奥林匹克运动。1920年,国际奥委会将其正式确认为奥林匹克口号,并在安特卫普奥运会上首次使用。它作为一届奥运会重要的标志性核心内容,越来越受到国际奥委会和举办城市的重视。奥林匹克口号充分表达了奥林匹克运动所倡导的不断进取和永不满足的奋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