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地诸国的情况则更显奇特,甚至“令人费解”:在这里,造纸业的发展比德国还要缓慢。例如16世纪的普朗坦便经常遣人前往香槟区,打点他要的纸张;而17世纪中叶,摩雷特斯一地的出版社依旧仰赖法国进口的纸张;艾齐维埃家族更曾因为与法国方面终止生意往来,担忧自己的出版社就此关门大吉。这些出版商之所以采用小开本,并因此而闻名,是为了节省纸张以能继续印书;因此即使必须面对读者的诸多抱怨,他们仍然开始印行12开本的小书。倒是荷兰商人曾在法国的夏朗敦投资设立纸厂,并将成品销往欧洲各地,包括英格兰、波罗的海地区、西班牙,以及邻近的低地国家。在昂古莱姆附近,纸厂生产高品质的纸张,上面还附有阿姆斯特丹的徽记。路易十四在位期间,这种纸因为出境时张张空白,所以不须缴税;等到纸张被印成书籍或小册子运回法国,书里的异议文字可就常常得罪国王了。
然而,荷兰也像其他国家一样,终于感受到纸张国产的必要性。1671年,荷兰上下议院宣布禁止进口法国纸,荷兰人遂设立自己的纸厂。为了提升纸的品质,并令造纸方法顺应该国象征“风力”变化无常的特性,他们发明了新的机械结构,用捣筒取代长柄槌;这么一来,纸质果真变好,产能也有提高。这项新的造纸技术很快传到德国,却一直拖到18世纪末才为法国人所采用;荷兰纸业也得以长期保有其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