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她不知道从哪找来的一身破旧的蓝色风衣,推着一辆小推车,这几天下来皮肤被晒的焦黑通红,俨然一个摸爬滚打多年的小老板。
我跟宋紫薇认真谈过两次,让她去我的店里帮忙,跟秋姐一起管店里的账目,平时帮忙张罗一下店面就行,工资待遇不亏待她。
可这丫头死活不同意,非要拉来一辆小推车在摊市上摆摊,她说轩宝斋的那块招牌她还收在手上,总有一天会凭着自己的双手重新把那块招牌挂上去,总有一天她会代表宋家王者归来。
我认可小薇的态度,帮她张罗了第一批的货物,让她在市场上磨练磨练也不是坏事,这两天摆摊的生意不错,昨天还打电话跟我说,一天赚了七百多。
“岩哥,你来的正好,今天上午又赚了两百多!待会我请你吃饭,正好我还有两个事儿要问你。”
我们在摊市边上点了两份鸭血粉丝,宋紫薇小心翼翼的从口袋中掏出来一样物件:“岩哥,这是我今天从一个同行手上收来的物件,我觉得这东西不错,你帮忙掌掌眼?”
我先把碗里的一份炸鸡排夹给小薇,看到她从口袋里掏出来的竟然是一块银白色的金属牌子。
这块牌子差不多正常人手掌一般的大小,类似于古代行军的将军令牌,整个外表呈“山”字形状,正面则雕刻着两个歪歪扭扭的字眼:统帅。
我把它接过来,先是在手上掂量了一番,这块令牌的重量足足有半斤的重量,反过来看了一眼直接就忍不住笑了:茅山通天之王。